一、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形下会不判离
一般而言,以下情形离婚诉讼可能不会判离: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感情未破裂,比如夫妻分居未满两年,且没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但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不同案件可能存在差异。
二、离婚诉讼中哪些证据不足情形会不判离
在离婚诉讼中,以下证据不足情形通常不会判离:
1.感情破裂证据不足:《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一方仅称感情不和,但无法提供如分居协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相关居住证明、频繁争吵记录等证据,法院难以认定感情破裂,可能不判离。
2.家暴证据不足:主张遭受家暴却无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医院诊断证明等,仅空口陈述,法院无法采信,难以据此判离。
3.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证据不足:若不能提供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法院不会以此为由判决离婚。
三、离婚诉讼中哪些证据不足可能不判离
在离婚诉讼中,以下证据不足可能导致不判离:
1.感情破裂证据: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无法提供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难以认定感情破裂,可能不判离。比如仅有双方争吵记录,不能充分证明感情已彻底破裂。
2.分居证据:主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提供证据,若证据不足,法院无法确认分居事实及分居原因,就难以以此判决离婚。如只有一方在外租房合同,不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3.对方过错证据:若以对方存在过错请求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过错行为,法院不会支持相关诉求,也可能不判离。
当探讨离婚诉讼在哪些情形下会不判离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要点值得注意。比如,夫妻感情虽有矛盾,但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法院可能会谨慎判决不离婚。另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存在恶意拖延诉讼程序、故意隐匿财产等不良行为,法院也会综合考量,有时也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你是否正面临离婚诉讼,担心无法顺利判离呢?如果对于不判离的各种情形、后续应对方法或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仍有疑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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