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钱给了对方还能要回么
离婚后钱给了对方是否能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若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合理分割,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比如在分割房产时,一方已支付了全部款项,但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该款项的归属,那么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
其次,若给钱是基于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那么受害方有权要求返还。例如,一方故意隐瞒财产情况,使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予了款项,这种情况下可以要回。
再者,若给钱是有条件的,而条件未成就,给钱方也可以要求返还。比如约定在孩子年满18岁后再支付一笔款项,而孩子尚未满18岁,此时给钱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总之,离婚后钱给了对方能否要回,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离婚后已给对方的钱符合啥条件可追回
离婚后已给对方的钱,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可追回:
赠与财产可撤销:若给钱性质属赠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存在欺诈胁迫:若给钱是因受欺诈、胁迫而作出的行为,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进而追回款项。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若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对方,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
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离婚后条件未达成,可要求对方返还。
三、离婚后已给对方的钱要回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后已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需视情况而定。
若该笔钱属于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请求返还。
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协议已明确分割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通常难以要回。若存在欺诈、胁迫,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若钱是赠与性质,一般交付后不可随意撤销,但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钱给了对方还能否要回时,这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比如,如果是基于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给的钱,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赠与并要回的。若当时给钱是为了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但后续发现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形,也有可能争取要回。又或者离婚后出现了当初未预料到的重大变故,致使经济状况严重恶化,而对方接受钱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身基本生活,在符合条件时也可尝试要回。你是否也有类似的疑问呢?若对离婚后财产相关问题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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