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专属管辖和约定管辖哪个优先
1.工程专属管辖具优先性,它是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工程案需特定法院管,具排他性。
2.约定管辖是双方在法律允许内协议定案管辖法院。
3.工程领域涉不动产等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工程地等特定法院管,能结合实际和专业知识,保障司法公正效率。
4.约定管辖仅在法律规定范围且不与专属管辖冲突时才有效,若冲突应以专属管辖为准。
5.总之,工程专属管辖优先,保障工程纠纷妥善处理。
二、工程纠纷专属管辖与约定管辖谁优先适用
在工程纠纷中,专属管辖优先于约定管辖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和强制性。
而约定管辖是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但这种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就工程纠纷进行了约定管辖,但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专属管辖规定,该约定无效,应适用专属管辖。例如,工程位于A地,当事人约定由B地法院管辖,此约定无效,应按专属管辖由A地法院管辖。所以,工程纠纷应优先遵循专属管辖规则。
三、工程专属管辖与约定管辖优先顺序有何规定
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专属管辖与约定管辖的优先顺序,法律规定专属管辖优先于约定管辖。专属管辖是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这是为了保障司法秩序、维护特定地域与案件的紧密联系等。
若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专属管辖规定不符,该约定管辖无效。比如,若工程在A地,当事人却约定由B地法院管辖,此约定因违反专属管辖规定而无效,案件仍应由A地法院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应优先适用专属管辖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在探讨工程专属管辖和约定管辖哪个优先时,我们明确了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特定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法院管辖,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而约定管辖是当事人通过协议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优先于约定管辖。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条件限制。比如约定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要是对工程专属管辖和约定管辖的优先适用还有更深入的疑问,例如在某些复杂合同条款下如何判断约定管辖是否有效等问题,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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