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了案能不能撤案
立案后通常可撤案。在侦查阶段,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觉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需撤销案件,已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若仍认为证据不足或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等情形,应作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具备情节轻微等六种情形,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不过公诉案件撤案需经检察院批准。
二、已立案的刑事案件能否自行撤案
一般情况下,已立案的刑事案件不能由报案人或被害人自行撤案。
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意味着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权益,还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造成损害。对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是否撤案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判断。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司法机关可依法决定撤销案件。
但自诉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被害人有一定的处分权,可自行决定是否撤案。
三、立案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撤案
在我国,立案后合法撤案的情况因案件类型而异:
刑事案件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某些轻微刑事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也可能撤案。
民事案件
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若法院认为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且是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会裁定准许。
行政案件
原告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在探讨立了案能不能撤案这个问题时,要知道不同类型的案件有着不同的规定。对于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比如一些情节较轻的自诉案件,如果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可以申请撤案。但对于公诉案件,立案后通常不能由被害人随意撤案,这是因为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权益,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情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也会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要是你对自己案件的撤案情况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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