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三年没使用怎么处理
依据商标法,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能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它。具体如下:
他人可依此规定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并拿出商标连续三年未用的证据。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展开审查,若确认商标确实三年未用,就会裁定撤销。
被申请撤销的商标所有人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阐述商标使用的实情与理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复审情况作出最终裁定,决定是否撤销该商标。所以商标所有人得重视商标使用,别因三年未用而被撤销。
二、商标三年未使用被撤销该如何应对
当商标因三年未使用被提撤销时,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首先,收集使用证据,如商标用于商品、包装、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等方面的证据。证据需显示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人等信息,发票、合同、广告资料等均可作为有效证据。若实际有使用但证据不足,可补充收集或从旁证入手,像销售数据、品牌影响力证明等。
若确实未使用,可考虑是否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等。若能证明有正当理由,商标不会被撤销。收到撤销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答辩并提交证据。若对结果不服,可申请复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商标权益。
三、商标三年未使用被提撤销该如何应对
若商标因三年未使用被提撤销,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首先,收集使用证据。商标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等,以及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证据形式有合同、发票、广告资料、产品包装等,需体现商标、时间、商品或服务信息。
其次,在规定时间内答辩。收到商标局通知后,通常需在两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及书面答辩。答辩要清晰说明商标使用情况、时间、范围等。
若确实未使用,但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等,应在答辩中说明。
若对撤销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当探讨商标三年没使用怎么处理时,除了之前提到的应对方法,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注意。比如,若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对你的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在答辩过程中,要充分准备好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各类证据,像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另外,即使商标暂时未使用,也可提前谋划合理的使用计划,避免后续出现此类问题。要是你对商标三年未使用的后续处理、证据准备或使用计划制定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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