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法院不能缺席判决的情形
法院不能缺席判决的情形主要有: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不能缺席判决,需就反诉进行审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能缺席判决,法院需另行安排开庭。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不能缺席判决,应待其到庭后再审理。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能缺席判决,仍需审理案件。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但如果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哪些是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
1.女方孕期、产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提离婚,法院通常不受理,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必要的除外。这是为保护女性特殊时期权益。
2.现役军人配偶提离婚,未经军人同意且军人无重大过错(如重婚等严重行为),法院不受理。这是对军婚的特别保护。
3.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无新情况理由,原告半年内又起诉,法院不受理,以此防止滥用诉权,合理利用司法资源。
三、哪些是法院不允许批量起诉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于批量起诉有严格要求,缺乏关联性、恶意诉讼、程序不符合和主体不适格这四种情形通常不被允许。缺乏关联性指批量案件当事人、事实、法律关系等无实质关联,不符合合并审理条件;恶意诉讼是起诉方借批量起诉扰乱司法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程序不符合即未按规定完成必要程序且无法补正;主体不适格是指起诉主体不具备相应能力或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
为避免批量起诉不被允许,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确保批量案件存在实质关联,符合合并审理要求;二是杜绝恶意诉讼行为,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三是严格按规定完成各项程序,充分收集证据并依法送达;四是保证起诉主体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在了解哪些是法院不能缺席判决的情形后,我们知道比如离婚案件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涉及人身关系的除外。那要是遇到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呢?法院通常也不会缺席判决。还有一些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拘传,而非缺席判决。若你对这些特殊情况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仍有疑问,比如如何判断自己的案件是否属于上述范畴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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