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过了直接拿证吗
1.离婚冷静期乃《民法典》所定离婚程序之环节。通常而言,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2.若未申请,便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唯有双方皆申请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才会颁发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3.倘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不愿离婚,或者在申请离婚证时未通过审查等情形,皆不能直接拿证,婚姻关系仍将继续存续。
二、离婚冷静期后未按时领证婚姻关系还解除吗
离婚冷静期后未按时领证,婚姻关系不解除。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该三十日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一旦超过这第二个三十日的领证时间,此前的离婚登记流程就因一方或双方未申请领证而结束,婚姻关系依然存续。若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经历离婚冷静期。
三、离婚冷静期后拿证是否还有其他手续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拿证,还有手续要办。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申请时,需携带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工作人员会对这些材料及双方的离婚意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过了是否直接拿证时,这其中存在一些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要是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了,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关于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拿证的更详细流程、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若您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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