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约定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管辖: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能用书面协议选定被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2.选择管辖:法律规定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能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要是原告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管。约定管辖得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得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范围,这样才能合法有效。
二、民事诉讼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民事诉讼约定管辖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形:
1.违反专属管辖:若约定管辖与专属管辖冲突,约定无效。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若约定其他地方管辖则无效。
2.选择范围不符: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范围内,约定不具法律效力。
3.约定不明:例如“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因诉讼时无法预先判断谁是守约方,属约定不明,约定管辖无效。
4.变更原协议未书面约定:当事人变更原管辖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可能导致约定管辖无效。
三、民事诉讼约定管辖不符合规定会怎样
民事诉讼中,若约定管辖不符合规定,该约定管辖条款无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若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属上述规定范围,或违反级别、专属管辖,约定无效。此时,案件管辖将依照法定管辖规则确定。一般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如,当事人约定将不动产纠纷交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该约定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应按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在探讨民事诉讼约定管辖的方式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了几种常见的约定管辖方式。除了明确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特定地点的法院管辖外,还可以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然而,约定管辖并非毫无限制,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若您对约定管辖的具体操作、如何确保约定有效,或者在约定管辖后出现新情况该如何应对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更好地运用约定管辖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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