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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仲裁协议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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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2164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多种情形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一是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如婚姻、收养等纠纷;二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三是一方胁迫对方订立的协议;四是对仲裁事项或委员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五是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选择。协议无效时,当事人可选择诉讼解决纠纷。
无效仲裁协议有哪些情形

一、无效仲裁协议有哪些情形

1.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有明确界定,像婚姻、收养纠纷属不可仲裁范畴,若仲裁事项超出此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因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协议无效。

3.一方通过胁迫手段让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是不合法的,无效。

4.仲裁协议若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当事人能选择其一申请仲裁则有效,若不能达成一致则仲裁协议无效。这些情形会使仲裁协议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可选择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二、无效仲裁协议情形下权利如何依法保障

依据《仲裁法》,若仲裁协议无效,如约定仲裁事项超出法定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等,当事人权利保障途径如下:

首先,对于无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可重新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其次,若无法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会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当事人可依法举证、质证、辩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一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无效情况下仍申请仲裁,另一方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要求驳回仲裁申请。

三、无效仲裁协议情形下权益如何通过法律维护

若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按以下途径维护权益。首先,依据《仲裁法》,无效情形包括约定仲裁事项超出法定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等。若协议无效,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也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在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履行凭证等,以证明自身主张,通过法院的裁判来保障合法权益。

在了解无效仲裁协议有哪些情形后,我们知道这些情形下的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等。但要进一步清晰界定这些情形的具体适用和后续影响,可能还有不少疑问。比如,若遇到类似情况,如何去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后续该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要是你还对无效仲裁协议的其他相关问题存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让你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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