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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哪些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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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1996人看过
导读: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负有举证责任。一是要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有借条等书面凭证最佳,若无,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一致也可;二是要证明钱已交付,现金交付需有取款记录、证人等,转账交付则提供转账凭证。若出借人无法完成举证,诉求可能不被法院认可,且具体举证要求会因案件而异。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哪些举证责任

一、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哪些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里,出借人有举证责任。要先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有借条等书面凭证最好,没有的话,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一致也行。

还得证明钱交出去了。现金交付的,得有取款记录、证人等;转账交付的,提供转账凭证,证实钱给了借款人

要是出借人完不成举证,诉求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当然,具体举证要求会依案件情况而有差别。

二、民间借贷中如何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民间借贷里,连带还款责任的情形有:

一是保证合同写明保证人担连带责任。主债务到期,债务人没还钱,债权人能找债务人,也能直接让保证人担责。

二是借贷双方和第三人签书面协议,约定第三人担连带责任,只要协议不违法就有效。

三是债务加入,即第三人自愿加入债务,与债务人一起担责。承担责任后,主体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民间借贷中存在哪些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

民间借贷里,这些约定管辖情况无效:

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无效。级别管辖划分法院受理范围,专属管辖规定特定案件管辖法院,违反就无效。像基层案约由中院管,或涉不动产抵押的借贷未依规定选法院。

约定不明确的无效。若约多个法院有管辖权,或表述不清无法确定法院,约定就无效。比如“出借人或借款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连接点多致管辖不明。

违背法定管辖原则,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等违法不合理约定无效。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承担着重要的举证责任。当出借人主张借款事实时,需提供如借条、转账记录等直接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若仅有转账记录,还需进一步证明该转账系借款而非其他往来款项。此外,对于利息的约定、还款期限等内容,出借人也需提供相应证据。倘若在这些方面存在争议,出借人的举证责任就显得更为关键。要是您对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举证责任仍有疑问,比如证据形式是否合规、如何有效证明借款用途等,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借贷纠纷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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