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的诉讼权有哪些
股东诉讼权主要有以下两类:
1.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侵犯公司利益,而公司怠于行使权利时,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公司高管与他人签订损害公司利益合同,公司不管,股东可起诉。
2.股东直接诉讼:这是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像公司决议侵害股东表决权、知情权等权益时,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例如,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股东能直接诉讼要求行使查阅权。
股东行使诉讼权需遵循法定程序,准备充分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以实现。
二、股东行使诉讼权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诉讼权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程序有所不同。
直接诉讼
直接诉讼是股东为自身利益以自己名义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提起诉讼。程序如下:
1.收集证据:准备证明自身权益受损及被告侵权行为的证据。
2.撰写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缴纳诉讼费。
4.审理与判决: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质证辩论,最后作出判决。
派生诉讼
派生诉讼是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对侵权人提起诉讼。除上述一般流程外,前置程序是关键:
1.书面请求: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对侵权人提起诉讼。
2.等待回复:若被拒绝或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股东才可自行起诉。
三、股东诉讼权行使受哪些法律限制
股东诉讼权行使受多方面法律限制:
主体资格限制:股东需具备合法股东身份。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求具有股东资格即可;股份有限公司中,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前置程序限制: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上述机关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股东才可自行起诉。
诉讼目的限制:股东行使诉讼权应出于善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若以恶意或不正当目的提起诉讼,将不被支持。
当探讨股东的诉讼权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等基本诉讼权外,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例如,股东在行使诉讼权后,如果胜诉,相应的赔偿如何分配。是直接归提起诉讼的股东所有,还是按照一定比例在全体股东间进行分配。另外,股东诉讼权行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担问题也值得关注,是由公司承担,还是由股东自行承担,亦或是根据诉讼结果来确定。如果你在股东诉讼权的行使、赔偿分配、费用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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