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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如何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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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4 · 2266人看过
导读:在民事案中,主张精神损失的一方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先提供相关文件、视听资料等,证明对方存在侮辱、诽谤等侵害自身人身权益的行为;再提供医院诊断等,证明因侵权导致自身精神出现如抑郁、焦虑等问题;还需借助专业鉴定证实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的因果关系,若对方有过错也需举证。特殊侵权案存在举证责任倒置,依具体情况而定。
精神损失如何举证责任

一、精神损失如何举证责任

民事案里,主张精神损失的一方通常按“谁主张,谁举证”担责。

先得拿出相关文件、视听资料等,证明对方有侮辱、诽谤这类侵害自己人身权益的行为。

接着要提供医院诊断等,表明侵权让自己精神出问题,像抑郁、焦虑。

然后借助专业鉴定说明侵权行为精神损害有因果关系。要是对方有过错,也得举证。特殊侵权案会有举证责任倒置,依具体情况定。

二、精神损失举证责任倒置适用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精神损失举证责任倒置适用情形较少。通常侵权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即主张精神损失赔偿一方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不过,在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特殊侵权案件中,存在举证责任倒置。但精神损失方面,仅《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规定中有涉及。

若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有侵害其精神权益的行为,在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自身无过错及与患者精神损害无因果关系,否则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精神损失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怎样的

在我国,精神损失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方通常要证明以下几点:一是存在侵权行为,要证明对方实施了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身体伤害、名誉诋毁等;二是有损害后果,要举证证明自己因侵权行为遭受了精神痛苦,如出现抑郁、失眠等症状,可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三是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要说明是该侵权行为导致了自己的精神损害。

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适用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的案件,可能会减轻主张方的举证责任,部分举证责任会倒置给对方,但精神损失部分的举证仍主要由主张方承担。

当探讨精神损失如何举证责任时,我们会发现这背后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精神损失赔偿的金额确定,这并非随意而定,需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考量。另外,若涉及多人侵权导致精神损失,各侵权人的责任划分也较为复杂,要根据其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等确定。你是否在精神损失举证或相关问题上遇到难题呢?若对精神损失举证责任后续的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方面仍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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