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对监视居住场所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法律对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有何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指定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需遵循如下规定:首先,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像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等均不可作为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以防止变相羁押。其次,指定的居所应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能保证被监视居住人基本生活,还要便于监视、管理,并且要保证安全。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三、法律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范围有规定吗
法律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地点范围有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指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应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能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生活,同时便于监视、管理,且要保证安全。此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当我们探讨法律对监视场所的选择有什么要求时,除了了解其基本要求外,还有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监视场所选定后,对场所内的安全保障有哪些具体规定是需要了解的,确保被监视人的基本安全和正常生活不受威胁。另一方面,若被监视人对选定的监视场所存在异议,法律赋予其怎样的申诉途径和权利。监视居住关乎公民权益和法律程序的严谨性,若你在监视场所选择的合法性、相关权益保障等方面仍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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