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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办理不同意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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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0 · 1430人看过
导读: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时,想离的一方可打官司离婚。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写清双方基本情况、离婚想法及事情经过等,并收集如分居、对方犯错等证明感情不好的证据。然后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陈述想法、展示证据,法院据此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进而作出是否判离的决定。
想离婚办理不同意怎么办理

一、想离婚办理不同意怎么办理

要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意,想离的一方能选择打官司离婚。

先得准备好起诉状,把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想法、事情经过等写清楚。还要收集证据,比如能证明感情不好的,像分居证据、对方犯错的证据。

接着,把起诉状和证据交到有权力管这个案子的法院。

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双方要讲讲自己的想法,展示证据。法院根据这些判断感情是不是真没了,是就判离,不是可能就不判。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走法律程序办理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及事实与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安排开庭时间。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常见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走法律程序咋办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及事实与理由。证据材料可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不同意且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不离。原告需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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