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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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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0 · 1911人看过
导读:举证责任指当事人需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证明。认定实际损失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有实际损失者,要证明损失存在、数额及与相关行为的因果联系。证据形式多样,如合同、发票等。以买卖合同纠纷为例,卖方主张买方违约致损,需提供履行合同支出费用的凭证,否则主张可能不被认可。
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得为自己的主张拿出证据并证明。在认定实际损失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有实际损失的人,要证明损失存在、数额多少,以及和相关行为有因果联系。

证据有多种,像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拿买卖合同纠纷来说,卖方要是主张买方违约致损,得提供履行合同支出费用的凭证,证明损失数额和因果关系。不然主张可能不被认可。

二、实际损失举证责任的承担主体是谁

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即提出实际损失赔偿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里,若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实际损失,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确实存在、损失的具体数额等。比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主张因对方违约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该方就有责任举证证明损失,像提供交易合同、付款凭证、损失计算依据等。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会倒置。例如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受害人只需证明损害结果,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若实际损失方面需举证,也可能由污染者承担。

三、实际损失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实际损失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比如在合同纠纷里,若一方主张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损失并要求赔偿,就需举证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数额等。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例如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因污染者更了解自身行为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被侵权人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和污染行为存在,污染者需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包括证明被侵权人不存在实际损失或损失的具体情况。

此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探讨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时,我们除了要明确举证责任本身,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在完成举证后,若对方对实际损失提出异议,该如何应对。一般来说,对方提出异议需提供反证,若无法提供有效反证,那么主张实际损失的一方举证成果将更具效力。另外,在多主体纠纷中,多个主体共同造成实际损失时,举证责任如何在各主体间分配也是值得思考的。如果你在实际损失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对异议或多主体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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