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如何认定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认定有不同情况。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如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借款,法院支持债权人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主张。
2.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像借款用于共同经营店铺。
3.夫妻间存在借款情况,若订立借款协议,以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借款协议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借款时应明确用途并保留相关证据。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要对借款用途有清晰了解,保留能证明借款性质的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的偿还责任咋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偿还责任需分情况判定。
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
若借款仅为一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且另一方不知情也未追认,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偿还。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除外。
实践中,要结合借款用途、款项流向、夫妻双方约定等多方面证据来综合确定偿还责任。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的债务承担如何判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的债务承担判定需分情况。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为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生意借款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即使离婚,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或任何一方偿还。
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另一方事后追认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借款用途、款项流向等因素判定债务性质。夫妻双方也可通过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归属,但该约定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探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如何认定时,除了认定本身,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其一,借款用途影响债务性质,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则可能为个人债务。其二,借款的偿还问题,当认定为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若是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你是否在夫妻借款问题上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夫妻借款的性质、偿还责任等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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