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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公共场所当众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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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9 · 3269人看过
导读:“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认定从两方面着手。“公共场所”指不特定多数人能自由进出、停留的公开开放场所,如商场、影院等,其特点是人员流动大且不特定。“当众”强调公然性,行为在多人在场、多数人可能看到或感觉到时实施,不要求实际被看到。像公交车上实施该行为可认定为“公共场所当众”,属加重情节,量刑会予以考虑。
强制猥亵罪公共场所当众如何认定

一、强制猥亵罪公共场所当众如何认定

“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认定从两方面着手。

关于“公共场所”,是不特定多数人能自由进出、停留之处,像商场、影院等。其关键在于公开、开放,人员流动大且不特定。

“当众”突出公然性,行为在多人在场、多数人可能看到或感觉到时实施。不要求真被看到,有被看到可能性就行。如公交车上实施该行为,因环境开放,可认定“公共场所当众”,这是加重情节,量刑会考虑。

二、强制猥亵罪“公共场所当众”认定标准有何争议

强制猥亵罪中“公共场所当众”认定标准存在以下争议:

首先是“公共场所”范围界定。传统观点认为应是车站、商场等典型公共活动区域,但随着社会发展,网络直播空间、虚拟游戏场景等新型空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存疑。有人觉得只要具有公共开放性就应纳入,也有人认为需严格限定为现实物理空间。

其次是“当众”的理解。一种观点强调必须有不特定多数人实际看到侵害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在公共场所实施,具有使不特定多数人可能看到的可能性,即便实际无人看到,也应认定为“当众”。

再者,私密场所中部分具有一定公共属性区域的认定也有争议,如酒店走廊等,其介于完全私密与典型公共场所之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制猥亵较难判断。

三、强制猥亵罪在私密场所情节认定有何不同

强制猥亵罪中,私密场所情节认定存在以下不同。

在私密场所,因该环境相对封闭、隐蔽,被害人反抗更易受限,且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使得被害人心理上更易产生恐惧、无助感,对其造成的精神创伤通常更严重。司法实践中,私密场所的强制猥亵行为,一般会被认为主观恶性相对更大。

在量刑考量上,若在私密场所实施强制猥亵,相较于公共场所等公开场合,虽通常不构成“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这一加重情节,但法院会综合考虑私密环境对被害人造成的危害程度,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适当从重处罚。不过具体量刑仍需结合强制猥亵的手段、后果、次数等其他因素判定。

当探讨强制猥亵罪当众如何认定时,除了明确认定的核心标准,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认定为当众实施强制猥亵罪后,量刑方面会有怎样的特殊考量。通常情况下,“当众”实施这一情节会被视为加重处罚的依据,以体现法律对这种公然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严厉打击。另外,对于“众”的具体界定范围也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这里的“众”是实际在场的人,还是包含有感知可能性的人等。如果你对强制猥亵罪当众认定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对整个强制猥亵罪的法律判定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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