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起诉书拿到了是不是案子结束了
通常来讲,拿到不起诉书,案子在检察阶段就告一段落。不起诉有几种类型。
法定不起诉,就是嫌疑人没犯罪,或者存在法律规定不用追究刑责的情况,检察院就得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很轻,按刑法不用判刑或能免刑,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补查后证据仍不够,检察院才不起诉。
但不起诉不代表案子彻底终结。证据不足不起诉,发现新证据符合条件,检察院能再起诉;有被害人的案子,被害人不服可申诉或起诉。
二、拿到不起诉书后法律程序是否彻底终结
一般情况下,拿到不起诉书后,刑事诉讼程序在检察机关这一阶段终结,但并非意味着整个法律程序彻底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被不起诉人,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应被视为无罪。公安机关若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若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此外,如果有新证据证明被不起诉人存在犯罪事实,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院仍可提起公诉。
三、拿到不起诉书后还可能面临法律后续问题吗
拿到不起诉书后,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终止,一般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可能面临一些法律后续问题。
如果是酌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在有被害人的案件中,被害人若不服可在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可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作出处理。
另外,不起诉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若存在民事纠纷,被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等。行政责任方面,若行为违反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当我们探讨“不起诉书拿到了是不是案子结束了”这个问题时,实际上除了表面上看似案子告一段落,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了解。通常拿到不起诉书意味着在当前阶段司法机关不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但这并不完全等同于案子的彻底终结。比如,被害人如果对该不起诉决定不服,是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另外,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被不起诉人如果存在民事侵权行为,被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你是否也遇到了与不起诉相关的法律疑惑呢?如果对于不起诉后的申诉流程、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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