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打官司从起诉到结束需要开庭几次
打官司从起诉到结束,开庭次数法律没明确限制,少则一回,多则好几回。
简单民事案子,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啥大争议,一般开一次庭就能查清事实,法庭直接判决。
复杂案件就不一样。像证据多要质证、证人多、对事实和法律适用分歧大,又或者有新证据新情况要核实,就可能多次开庭。好比复杂合同纠纷,对条款理解、履行情况有分歧,法庭为查明会安排多次开庭。
二、打官司过程中每次开庭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每次开庭有以下程序:
1.庭审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4.当事人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简要表明对案件的最终意见。
5.调解与宣判:法庭可根据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三、打官司过程中申请延期开庭有哪些法律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形可申请延期开庭:
其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比如当事人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按时参加庭审。
其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若开庭时才发现审判人员等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而提出回避,法院需审查,可能延期。
其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当出现对案件有重要影响的新证据线索,需一定时间收集时可申请。
其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是否准许延期申请。申请时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当探讨一般打官司从起诉结束需要开庭几次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实际上,开庭次数会影响到整个诉讼的时长和成本。多次开庭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支出,比如律师费、差旅费等。而且,不同类型的案件因复杂程度不同,对开庭次数的需求也有差异。简单案件可能一次开庭就能解决,复杂案件可能多次开庭仍需补充证据、调查事实。如果你在打官司过程中,对开庭次数安排、后续证据提交或者诉讼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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