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结算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无效后工程价款结算标准如下:
首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这是为平衡双方利益,因工程已合格交付,按合同约定结算较合理。
其次,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支付修复费用后,仍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
再者,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可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承包人过错致不合格,承包人可能无法获工程款;因发包人过错致不合格,发包人可能需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总之,按工程验收合格与否及过错情况确定结算标准。
二、合同无效后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判定标准如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修复后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若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各方过错。比如,承包人未按规范施工致质量问题,其担主要责;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或强行要求不恰当施工方式,发包人也需担责。法院会依双方过错大小确定责任比例。
三、合同无效时工程质量不合格价款结算咋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但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修复费用由其承担合理合法。
若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这是由于工程最终未达到合格交付使用的条件,承包人未完成基本合同义务。
同时,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提供的设计存在问题等,发包人需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当我们探讨无效后工程价款结算标准是怎样的问题时,除了明确的结算标准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工程质量对价款结算的影响,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即使合同无效,也可能无法按照约定标准获得价款。另外,在合同无效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主张价款时,其权利范围界定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款项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细节。如果你在处理工程合同无效后的价款结算时,对质量影响下的价款调整、实际施工人权利范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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