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时效超过20年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超过20年的,一般丧失胜诉权。但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的除外。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如权利人提起诉讼、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确有正当理由超过20年,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看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一定权益。但总体而言,超过20年的诉讼风险较大。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是如何界定的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
简单来说,中断是因为法定事由使已过时效清零重算;中止是因特定障碍在最后六个月内暂停计算,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三、民事诉讼时效20年后才知道被侵害怎么办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20年最长保护期。若20年后才知道被侵害,情况较为复杂。
从法律规定看,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里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客观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若能证明存在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及延长的期限。若无法证明特殊情况,虽然超过20年,但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看对方是否愿意基于公平合理原则给予一定补偿或解决问题。
当民事诉讼时效超过20年,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不消灭。然而,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经过后,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即便受理,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会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院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等因素,审慎考量是否仍给予当事人一定救济。如果您对民事诉讼时效超过20年之后的处理方式、能否突破时效限制等问题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