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程序能组成合议庭吗
1.简易程序一般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它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2.特定情况下有不同安排。基层法院审理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时,既可以独任审理,也能组成合议庭审理。
3.小额诉讼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通常独任审理,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是否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严格审查案件性质,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特殊案件,不能独任审理,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二、简易程序中合议庭组成有法律规定吗
简易程序一般不采用合议庭,而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不过,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正后新增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所以,简易程序通常独任审判,但特定二审民事案件符合条件经当事人同意,也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整体不涉及合议庭组成相关。
三、简易程序合议庭组成有何法律规定吗
简易程序通常不组成合议庭,而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正常不会组成合议庭。
当探讨程序程序能组成合议庭吗这一问题时,除了已有的解答,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般来说,简易程序通常是独任审理,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合议庭的组成。比如在一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的处理和专业判断,会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合议庭。另外,当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复杂程度超出预期时,也可能转换为合议庭进行审理。如果你对程序程序能组成合议庭的具体情形、程序转换的条件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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