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最长时间是多久
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一般来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需注意,如果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若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二、判决生效后超两年未申请执行会怎样
判决生效后超两年未申请执行,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过期。此时,法院一般不再受理执行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时效可能会中止、中断。比如,申请执行人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时效重新计算。但超两年未申请执行且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法院通常不再启动执行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可能难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实现。
三、判决生效后可以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生效后一般情况下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存在一些可再起诉的情形。比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就该遗漏或超出部分另行起诉;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不受此限;对于诉讼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分割;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相当于再次启动诉讼。
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但在实际情况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影响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计算。如果你对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计算、流程细节等还有疑问,或者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不要错过寻求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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