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起
1.通常来讲,附带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来提起。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损,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2.在刑事诉讼进程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遇物质损失,有权利在该诉讼程序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些都能要求赔偿。
3.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与程序。而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也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此来保障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二、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的确定规则如下: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他们是直接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应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在被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基于监护职责产生。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若其继承了遗产,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同样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确定赔偿责任人时,要遵循罪责自负、过错担责等原则,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以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三、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责任人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责任人确定规则如下: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这包含共同犯罪中未被起诉的行为人。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是赔偿责任人。若被告人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也需在继承范围内担责。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同样是赔偿责任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在探讨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起这个问题时,除了文中所述的相关主体,其实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外,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而且,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是否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还有其他疑问呢?要是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起以及提起的具体流程、条件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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