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4种医疗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1.法院通常对4种医疗纠纷不予受理,分别是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仅要求赔偿的、构成重复起诉的、仅对医疗服务态度有意见未涉及实质问题的以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已过诉讼时效且无特殊事由的。
2.对于未经鉴定的纠纷,当事人应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事故性质后再起诉。
3.遇到重复起诉情况,当事人要避免就同一事实以不同案由反复起诉,应在首次起诉时谨慎处理。
4.若仅对服务态度有意见,患者可先向医院相关部门反映解决。
5.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要及时行使权利,注意收集能引起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证据。
二、还有哪些医疗纠纷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以下几类医疗纠纷法院通常不予受理:一是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仅就鉴定结论本身起诉的,因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证据,非独立可诉事项,法院不受理;二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并履行,一方又反悔起诉且无正当理由的,遵循契约精神,法院一般不支持;三是患者仅以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无法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四是对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无新事实、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构成重复起诉,法院会驳回。
三、法院不受理的医疗纠纷还有哪些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不受理以下几类医疗纠纷:
1.患方已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除非能证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
2.医疗纠纷已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完毕,当事人又就同一争议起诉,若不存在行政处理程序违法等情况,法院一般不受理。
3.患者仅对医疗服务态度等非医疗行为问题起诉,未涉及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法院不予受理,因这不属于医疗纠纷受案范围。
4.当事人起诉缺乏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符合民事诉讼受理条件,法院不会受理。
当探讨哪4种医疗纠纷法院受理时,我们不仅要明确这四种类型,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在这四类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之外,后续还可能涉及医疗损害鉴定的问题。比如,鉴定结果会直接影响责任的判定和赔偿的数额。而且,医疗纠纷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与保存的要点,像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都是关键证据。若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或家属对医疗行为存疑,却不确定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或者对后续的鉴定、证据等问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助您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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