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案件不用开庭
以下几种案件可能不用开庭:
1.适用简易程序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般不用开庭审理,而是采用书面审理等方式。
2.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无需开庭。
3.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通常以特别的审理方式进行,不一定开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是否开庭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具体安排来确定。
二、什么案件不可以减刑
以下几类案件通常不可以减刑: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在这种情况下,减刑会受到严格限制;二是贪污受贿犯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进行判断。
三、什么案件不能起诉对方公司
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不能起诉对方公司:其一,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一般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二,没有明确的被告,起诉需有明确的被诉对象,若无法确定对方公司的具体信息,难以进行起诉。其三,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特定途径解决,而非普通民事诉讼。其四,双方已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处理,此时应按仲裁程序解决,不能直接起诉。
总之,在决定是否起诉对方公司前,需仔细考量上述因素,以确保起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当我们探讨什么案件不用开庭时,会发现除了一些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例如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在证据审查方面会有特别之处,法院可能主要依据书面材料对证据进行判断。而且对于这类案件的裁定结果,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也有所不同。倘若你对这些不用开庭案件的证据规则、后续救济手段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什么案件不用开庭相关的更多法律知识,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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