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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行使权是以谁的名义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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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24 · 2053人看过
导读:在宽泛意义内,代位行使权通常由债权人以自身名义实施。代位权针对债务人未及时充分行使对第三方交付期限内未决债权致债权人受损的情形。此类案件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是第三方当事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范畴以现有债权价值为限,且实践中行使代位权有诸多限制条件。
代位行使权是以谁的名义行使

一、代位行使权是以谁的名义行使

在此宽泛意义内,代位行使权通常由债权人以自身名义进行实施。

具体来说,代位权即针对一种特定情形——债务人未能及时、充分地行使其对于第三方所拥有且处于交付期限内的未决债权,导致债权人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申请有资格在法庭上代表债务人行使未决债权的权利。

在这类案件中,债权人作为原告,侵权者(即次债务人)为被告,而债务人则被列为第三方当事人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之中。

此外,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债权人所能行使的代位权范畴必须以其现有债权价值为上限进行执行。

然而,在实践应用中,代位权的行使也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债权行为必须合法有效、债权已经进入可强制执行阶段以及债务人未能充分行使其债权且确实对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等等。

二、代位行使权行使范围有怎样法律界定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这意味着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不能超过自己享有的到期债权数额。如果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大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范围内代位行使;若小于,则以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范围为限。并且,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等权利,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总之,旨在保障债权人权益同时,维护各方利益平衡。

三、代位行使权行使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具体而言,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债权人能够在合理范围内实现债权,防止权利滥用,平衡各方利益。在实践中,债权人需准确界定自身到期债权范围,通过法定程序行使代位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代位行使权是以谁的名义行使这一问题时,我们知道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如何确定,这关系到能在多大程度上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能否向债权人主张。这些都是在代位权行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要是你对代位行使权是以谁的名义行使以及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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