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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可以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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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2126人看过
导读:在因信用卡欠款而引发诉讼之后,仍有可能与发卡银行达成和解的解决方案。银行的核心诉求无疑是尽快收回欠款本息。当被告收到法院出具的判决文书后,在判决文书所指定的执行期限之内,双方均有权就还款事宜进行友好磋商并签订和解协议。然而,假如被告未能严格遵照该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履行相应义务,那么银行仍然享有权利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原判决,此过程中也包括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信用卡欠款可以和解吗

一、信用卡欠款可以和解吗

信用卡欠款事宜可否达成和解?

若信用卡欠款陷入诉讼程序之后,仍有可能与银行达成和解方案。作为商业机构,银行的核心宗旨便是确保资金安全并成功收回欠款。在接到法院的判决文书后,直至判决执行期结束前,当事人都具有与银行协商还款事宜以达成和解的权力。

然而,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其还款义务,银行依然有权请求法院遵循原有判决,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此间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扣押财产等手段。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信用卡欠款以无力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惩处办法。具体包括:对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涉及数额极大且有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乃至没收个人财产。此种刑法惩罚体系共涉五项内容,分别是使用虚假信用卡伪造失效信用卡、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行为。其中,“恶意透支”特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超越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对信用卡进行透支,而且在接到发卡银行催收要求之后也没有返还其透支款项的行为。此外,《关于信用卡诈骗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信用卡诈骗行为必须达到非法占有的意图才能视为‘恶意透支’,并且当持卡人在接到银行两次催收后未能在三个月内归还其透支的款项时,可以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恶意透支’。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情况应被视为具有非法占有所得的意图:(1)明知自身没有偿还力却频繁透支,实际无力归还的;(2)肆意挥霍所借透支款项,实际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逸、变更联系方式,躲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瞒财产状况,逃避还款责任的;(5)利用透支款项实施违法乱纪行为的;(6)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占有资金,拒绝返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欠款被起诉怎么判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信用卡欠款事宜引发诉讼之后,司法机构通常参照以下几个要素做出裁决:1.被告人是否具备清偿债务的力量;2.是否存有恶意透支的不当作为。通常而言,倘若被告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拖延拒不履行债务义务,司法机关或要求其设定期限内结清债务,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然而,如若被告人确实无力承担该笔债务,则可以尝试与金融机构磋商以制定相应的分期还款计划。但是,如果恶意透支现象确凿无疑,那么当事人很可能面临涉嫌犯有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并须为之承担刑事责任。请各位务必注意,每个案件的裁决结果均需视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无法仅凭某几点因素便给予明确答复。

若信用卡欠款进入诉讼,是还可以与银行和解的。银行追求资金安全和欠款回收。至执行期结束前,当事人可与银行协商还款以达成和解。若未履行和解协议,银行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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