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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程序多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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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1996人看过
导读:夫妻双方如果想协议离婚,需要先达成共识,然后一起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现在办理速度可快了,只要材料齐全,申请当场就能完成。不过,在这之后,双方还得经过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天内亲自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发证。但要是遇到材料不全或者有争议的情况,办理时间可能就会延长。所以,要是想协议离婚,最好还是提前把材料准备好,以免耽误时间。
民政局离婚程序多久办理

一、民政局离婚程序多久办理

通常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妥善处理好与离婚相关的各项事宜,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速度便会相应加快。一般而言,申请程序当场便可顺利完成,然而,在经过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夫妻二人需要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齐心协力地亲自赴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发放离婚证书的申请。倘若条件满足,则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然而,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材料不全或存在争议等情况,那么办理所需的时间便有可能有所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怎么办理手续

本篇文章详细介绍了民政局离婚程序的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需要提前拟定好一份离婚协议书。

在这份书面文件中,夫妻双方必须明确表达他们是自愿选择离婚,并且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偿还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其次,当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先前拟订好的离婚协议书等必要文件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将正式启动申请受理环节。

接下来,自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当天算起,30天之内如有任意一方反悔,可以在民政局撤回该离婚登记申请。

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30天冷静期”。

当30天的期限过去后,从第31天直至第60天期间,夫妻二人仍需亲自返回到原来的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明书。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民政局离婚当天能离了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往往难以实现当天办理完毕。

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其有着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和规范需要遵守。

首先,夫妇双方必须就诸多重要议题如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财产分割方式以及债务分担责任等事项达成共识,并且在此基础上签订正式的离婚协议书。

接下来,他们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而民政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适当处理,并给予当事人一段时间的离婚冷静期,期间长达三十日之久。

在冷静期中,任何一方若对之前所做出的决定产生了疑虑或后悔情绪,都有权撤销离婚申请。

然而,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均未能亲自前往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书,那么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所有这些程序都得到妥善履行,且双方均对最终结果表示满意时,民政部门才会依法发放离婚证书,从而完成整个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

夫妻共识并妥善处理离婚事宜,民政局办理速度加快。申请多可当场完成,但需经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于30日内亲赴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符合条件即登记发证。如遇材料不全或争议,办理时间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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