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可以要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未实际承担子女抚养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持续提供18岁之前的抚养费用。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但仍未达到18周岁的法定年龄,并且他们已经能够依靠自身的劳动收益来维持基本生计并保持所在地相应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双方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除此之外,当子女成年之后,如果他们仍然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由于身体残疾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么父母依然负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孩子的户口要迁走吗
首先,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需要迁移的问题,答案是并不完全必需。
狭义而言,若未成年子女归属的监护人户籍不在当前居住地区,那么通常情况下应该考虑为其办理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然而,若未成年子女的归属者的户籍已经落在当前居住地区,那么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一般无需进行户口迁移。
其次,我们具体谈谈户口迁移所需的流程和手续。
具体来说,1)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拟迁入地区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准迁证件;
2)基于自身情况,原则上由当事人或户主在户口迁移之前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移登记,换取迁移证件并完成户口注销事宜;
3)最后依凭迁入及迁移证件等相关资料,当事人即可着手领取新的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孩子的医疗费怎么判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之医疗费用的承担,一般遵循如下原则进行裁量:首先,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就各自应负担的比例达成共识;其次,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通常而言,非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此举旨在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所需的医疗保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种具体情况都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离婚后,未抚养子女方需承担至子女18岁前的抚养费。但子女满16岁能自给自足时,可协商停付。若子女成年后仍无法独立,如就读高中及以下或因病残无法自理,父母仍须承担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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