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的风险有哪四种
不止有4种,工程合同的风险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
2、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及违反建设工程法定程序的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不合法;
4、违反有关转包规定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黑白合同”引起的风险;
6、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计价类型风险;
7、工程款支付的风险;
8、垫资工程的法律风险;
9、材料价格风险;
10、工程索赔的风险。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工程合同的诉讼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施工合同纠纷乃属典型的民事范畴之内的纠纷,该类纠纷的处理并非遵循追诉时效约束,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制定之诉讼时效法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涉及施工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整整三年,自从您或您所代表的权利享有人遭受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这一年限超出了二十年的话,请注意,我国人民法院将无法对您的请求给予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保护民法权益的请求时,其诉讼时效的期间通常定为三年。
然而,此种时效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如有特殊情况,则依法另行规定。
而诉讼时效的期限,则是从权利享有者知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损害及义务承担者之日开始算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止有4种,工程合同的风险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
2、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及违反建设工程法定程序的风险;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不合法;
4、违反有关转包规定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黑白合同”引起的风险;
6、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计价类型风险;
7、工程款支付的风险;
8、垫资工程的法律风险;
9、材料价格风险;
10、工程索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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