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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应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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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643人看过
导读:在婚姻期间,如发现对方隐匿、挪用、出售或损坏夫妻共有财物,或制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吞财产,需提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此类故意行为者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将受到少分或不分的处罚。即使离婚已定,受害者仍有权在发现新证据后再次诉诸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应提供哪些证据

一、离婚后想重新分割财产应提供哪些证据

若需证实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匿、挪用、出售、损坏夫妻共有财物之情事,乃至制造虚假债务以图侵吞另一方财产之事实,则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依照本国现行法律条款,当夫妻中任何一方故意藏匿、迁移、出售、损毁、浪费夫妻共有财产,抑或是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谋取另一方财产时,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对实施此项行为的一方给予少分甚至不得分配财产的惩罚。

在离婚案终结之后,若另一方察觉到前述行为的存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机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想重新分割提供什么

若需证实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匿、挪用、出售、损坏夫妻共有财物之情事,乃至制造虚假债务以图侵吞另一方财产之事实,则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依照本国现行法律条款,当夫妻中任何一方故意藏匿、迁移、出售、损毁、浪费夫妻共有财产,抑或是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谋取另一方财产时,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对实施此项行为的一方给予少分甚至不得分配财产的惩罚。

在离婚案终结之后,若另一方察觉到前述行为的存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机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需证实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匿、挪用、出售、损坏夫妻共有财物之情事,乃至制造虚假债务以图侵吞另一方财产之事实,则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依照本国现行法律条款,当夫妻中任何一方故意藏匿、迁移、出售、损毁、浪费夫妻共有财产,抑或是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谋取另一方财产时,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应对实施此项行为的一方给予少分甚至不得分配财产的惩罚。

在离婚案终结之后,若另一方察觉到前述行为的存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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