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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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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2465人看过
导读: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但此前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及履行或正在执行的纠纷处理决定、许可和转让合同等,其效力不受追溯影响。因专利权人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应赔偿。未返还的侵权赔偿金、使用费、转让费等,若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应全额或部分返还。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应被视为自初始起并不存在。

然而,对于宣告无效之前由人民法院做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完成履行或正在进行强制执行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其效力不应受到追溯性的影响。然而,由于专利权人的恶意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损失,仍然需要对此类损害给出相应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等款项,并且此种行为明显背离了公平原则,则应当全额或部分地返还这些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什么

以下是申请撤销专利权之理由:

首先,被授予专利权之发明及实用新型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价值。

其次,假若被授予专利权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其说明书并未对相关发明或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导致该领域内技术人员无法准确理解并实施,同时,其权利要求书亦未能充分参考说明书内容,明确专利权所涵盖的具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应被视为自初始起并不存在。

然而,对于宣告无效之前由人民法院做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完成履行或正在进行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其效力不应受到追溯性的影响。然而,由于专利权人的恶意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损失,仍然需要对此类损害给出相应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等款项,并且此种行为明显背离了公平原则,则应当全额或部分地返还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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