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信用卡恶意欠款怎么办
如果恶意拖欠信用卡的借款不归还,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属诈骗罪吗
若阐述的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答案是肯定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指的是使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性消费或资金流动,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犯罪活动,首先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拘役,同时还要交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占用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至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恶意拖欠信用卡的借款不归还,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