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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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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474人看过
导读:当户内成员间的法律关系变更,申请一方需进行户口迁移,但另一方无法提供户口簿给派出所审核,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效后,根据法律规定,可依法办理迁户并申请新身份证明,即使遇到阻碍。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依照政策规定,若户内成员因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产生了变动,一方面的户主或户内成员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户口迁移登记,而另一方面的户主或户内成员却未能提供他们的居民户口簿以供公安派出所以作必要之审核及存档,经过该地公安机关的反复细致的调解与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后仍然未能达成和解的话,那么,依据相关的法律文件,便可依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及申领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离婚后对方借钱不还怎么办

在婚姻解体之后,若前任配偶法律上欠债未予清偿,则当事人有权诉诸至人民法院,请求其归还所负之债务。倘若前任配偶无视法院的裁决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以期强制其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依照政策规定,若户内成员因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产生了变动,一方面的户主或户内成员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户口迁移登记,而另一方面的户主或户内成员却未能提供他们的居民户口簿以供公安派出所以作必要之审核及存档,经过该地公安机关的反复细致的调解与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后仍然未能达成和解的话,那么,依据相关的法律文件,便可依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及申领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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