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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要抢到手才算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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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358人看过
导读:抢劫罪的构成不以财物实际到手为唯一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公开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即使未完全实现预期效果,也构成抢劫罪。法律界定犯罪主要依据犯罪意图和行为表现,而非仅看后果。因此,只要有明确的抢劫意图并采取相应行动,即使未能成功抢夺财物,仍视为犯罪未遂。
抢夺罪要抢到手才算成立吗

一、抢夺罪要抢到手才算成立吗

在我们国家的刑法体系中,不论财物是否实质性地被抢掠到手,都可能构成抢劫罪行。换句话说,行为者一旦实施了公开侵占他人物品的行为,哪怕这种行为并未完全实现他们所期待的效果,仍将被判定为抢劫罪行。这是因为法律系统对于犯罪行为的界定主要依据于行为者的犯罪意图以及其具体的行为表现,而并非仅仅关注犯罪行为最终导致的后果。因此,如果行为者具有明确的抢劫意图,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应的行动,那么即便财物未能成功被抢夺,也可以被视为犯罪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抢夺罪要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含义,构成抢夺罪所需具备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理状态,并且其行为目的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

再次,犯罪客体则是指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表现上,行为人需要利用他人疏于防范的机会,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公开对财物实施有形力的侵犯,使得被害人无法及时进行有效抵抗,从而成功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典相关规定,其对于抢劫罪的认定并不仅仅依赖于被害人实际遭受财产损失这一唯一标准。只要行为人公然实施了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即便最终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犯罪目的,亦可依法判定为抢劫罪。在法律领域中,对犯罪行为的定义与定性主要是基于犯罪者的主观意图以及具体的行为表现,而并非仅仅关注其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因此,只要行为人具有清晰且明确的抢劫意图,并且付诸实践采取了相应的行动,那么即便未能成功地掠夺到财物,也应当被视为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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