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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可以跨省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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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927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此,保险合同纠纷若涉及跨省被告,保险公司可向该省法院提起诉讼,不受地域限制,合法维权。
保险公司可以跨省起诉吗

一、保险公司可以跨省起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应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义务履行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此举表明,若保险合同纠纷涉及的被告身处他省,相应的保险公司可向该省范围内的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无需受地域界限的束缚。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管辖权限要求,保险公司皆有权利跨越省界进行诉讼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的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及跨省被告的合同纠纷案件,应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相关司法机关进行管辖处理。在这一背景下,当保险合同纠纷牵涉到跨省被告时,各大保险公司有权选择将其诉至该省份的相应法院,且无需受到地域方面的限制,从而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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