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了是不是取保候审了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逮捕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征得相应司法机关许可后,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事处罚的;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较重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了是不是取保候审
在遭逮捕之后并不会自动地产生取保候审的资格。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常被适用于那些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是对其采用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员,以及那些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较为严厉刑罚,且在进行取保候审之后并无可能引起社会风险的嫌疑人身上。而逮捕这一行为释放出的信号便是,嫌疑人或被告因涉嫌重大犯罪而需要被羁押。因此,二者的性质存在显著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逮捕了是不是取保候审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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