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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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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4 · 1946人看过
导读:(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及监督主体等。(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指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事物、行为活动及精神财富。(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
行政法律关系如何建立

一、行政法律关系如何建立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这是指那些参与到行政法律关系之中、享受特定权利、并需要对其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

这个主体主要由行政主体以及行政相对人或者行政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这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具体对象,这些对象可以包括物质性的事物、行为活动,甚至还可以包括精神层面的财富。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这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有什么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法律关系如何建立”,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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