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不能对一方拒绝配合探视权,规定是什么
不能不能对一方拒绝配合探视权。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但如果法院依法中止对方探望孩子的话,那么能不能拒绝授予未和孩子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的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不能拒绝对方探视孩子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不能不能不给探视权的。
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不能说因为没有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就能不能不承担抚养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子女则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两者是没有什么关联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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