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想防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犯罪处理,无过失的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不负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假想防卫是正当防卫吗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
(2)正当防卫的成立要求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假想防卫是指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而假想防卫的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针对他人实施的侵害行为。因此,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不满足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的吗
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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