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29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一、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

发起人或者股东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存在瑕疵。资金未能按时足额募集,发起设立的发起人没有认足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纳股款。创立大会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是股份公司募集成立时特有且必经的程。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无效有哪些内容

公司设立无效的情况有需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但是不一定会当然无效,只有情况下才会被撤销登记。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资本充实责任。

2、发起人就公司设立行为须承担的出资违约责任

3、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须承担的连带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4、发起人对公司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