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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同居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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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27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同居财产分割

一、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同居财产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后如果双方有关于财产处理的协议约定的,则财产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

没有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

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将作为同居财产要进行分割,主要包括以下: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双方的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2、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家庭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养子女依法取得的应由其个人享有的财产应允许养子女保留。

如果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则双方可能存在家庭共同财产,如收养关系解除,双方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1)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

(2)共同共有看出资等情况分割。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必须对共同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

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

确定各所有人的份额,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所有人均应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求达成一致的意见。若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对于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同居财产分割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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