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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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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22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缓刑期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缓刑期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

一、缓刑期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

缓刑期犯罪不构成累犯。累犯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缓刑属于正在服刑期间只是属于监外服刑,而构成累犯的前提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所以缓刑期间犯罪不构成累犯但是缓刑期间犯罪会被撤销缓刑。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刑是不是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刑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会再执行,所以不存在上一个罪名刑罚执行完毕的问题。

既然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就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所以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刑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共同犯罪主犯是不是能够缓刑

共同犯罪的主犯如果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符合缓刑条件的,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1)罪犯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另外,对于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缓刑期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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