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吗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015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够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吗

一、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吗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如果成年人不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的,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如果成年人不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人。所以成年人不一定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够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现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够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人,是指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够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自然人,主要包括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人是否属于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够力(认知能够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够力来判断。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够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够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够力的成年人应当如何确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够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够力的配偶担任其监护人。

如果配偶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够力的,应当由有监护能够力的父母或子女担任监护人。

如果父母子女都没有监护能够力的,应当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如果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监护能够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够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够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够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够力人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