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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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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381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一、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约定的方式: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书面离婚协议中就债务名称、性质、数额、承担、期限等主要内容予以协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签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算离婚吗

签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不算离婚。我国离婚采取登记形式,只有通过登记离婚的形式或者是法院判决的形式,离婚才会生效,要不然的话,是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共同债务怎么还

离婚协议共同债务的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按照离婚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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