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006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

一、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什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1、继承人共同担任。

2、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3、继承人推选的人。

4、遗嘱执行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