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130人看过
导读:只有从事卫生疾病防治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过失的情况下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情况下才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主观故意不会构成该罪。以后遇见有关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可参考本文。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

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

表现为犯罪主体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

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久?

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的主要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境卫生检疫管理制度,后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管的正常活动。

(2)行为的非法性不同。

前者的非法性在于行为人违反了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的义务;后者的非法性则在于行为人违背了对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既可能是国境卫生检疫职责,也可能是其他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

(3)犯罪的危害结果不同。

就危害结果的形态而言,前者既包括实害结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也包括危险结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而后者只包括实害结果一种,即必须发生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且情节严重的事实情况。就造成传播的传染病的种类而言,前者只包括鼠疫、霍乱、艾滋病等检疫传染病,范围较窄;后者则包括所有法定管理的3类35种传染病,种类繁多。

(4)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其主体;后者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不能成为该罪主体。

四、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结果犯,因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过失犯罪,所有的过失犯都只能是结果犯。过失犯罪都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故意犯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行为人对于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传播严重危险这一结果是不知道的。而该罪只要满足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即可成立。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要看是否满足客体、客观、主观以及主体这四方面的条件。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属于结果犯。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治安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治安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