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如何处理?
担保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可偿还的财产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在担保人有财产时,法院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借贷关系中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欺骗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债务的,对于未经同意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在一般担保中,债权人没有在规定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人同样解除保证责任。
(五)在连带担保中,债权人没有在规定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三、借钱不还起诉担保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借钱不还起诉担保人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事实上正常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对担保人的还债能力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均不具备债务清偿能力,对债权人是非常不利的。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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