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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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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3655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强制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强制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成立首先要求使用强制手段,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谓暴力,即对被害人的身体强制使其不能反抗的一种方法,如殴打、强行按倒、拖、拉、撞、强行拥抱亲吻等等;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的一种强制力,使其不敢反抗,如威胁、恐吓等等,如朱某“再叫就对你不客气”即属于胁迫的内容;而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方法,如催眠昏睡、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等。这里的暴力应当是比较轻微的,诸如杀死或者伤害的暴力形式,不构成本罪。

其次,使用强制手段是为了顺利实施猥亵或者侮辱行为。两起案件的强制性体现了违背被害人意志性。笼统来说,猥亵或者侮辱,均是性行为以外的、但与性行为有关的性刺激或者性满足行为,其主观动机大多为无聊心理作祟,这是二者的共性特征。但是,刑法既然区分猥亵与侮辱,毫无疑问,它们是有区别的。从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来看,猥亵主要包括与他人强行拥抱、接吻,抚摸敏感部位,强行脱光衣裤抚摸身体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另一种是强迫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而所谓侮辱,一般来说是不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身体的行为,如对被害人露阴、面对被害人手淫、强拉被害人的衣服、偷剪被害人的发辫、不怀好意地对被害人围追堵截等等。比较而言,猥亵是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的,而侮辱则有一定的空间感。

对于强制猥亵、侮辱行为的认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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